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付燕江同志主持党组工作,负责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提名副检察长(分工日常工作)赵炜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第四检察部、第十检察部(司法警察支队)、案件管理与检察技术部(数字检察办公室)、市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联系安定里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齐建坤同志分管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保障部、经济犯罪检察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布显军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七检察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强同志分管第二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检务督察部。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峥同志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金山同志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春宝同志代管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协管经济犯罪检察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剑同志代管第五检察部,协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桂峰同志代管第八检察部,协管案件管理工作。